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贯彻落实《决定》(国林护发〔2020〕22号)的通知》和《陕西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当前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紧急通知》的精神,3月5日-6日,按照管理局的总体安排,局总工程师龙大学带领相关科室人员,深入保护区各站及辖区开展《决定》贯彻落实情况、森林防火责任落实情况和护林员履职情况督查。
通过对各保护站的野生动物保护、防火值班、防火宣传、护林员管理培训、半专业化森林防火队员履职等情况进行抽查暗访,进一步夯实野生动物保护和森林防火责任,强化资源保护工作意识。
抽查半专业防火队员和护林员工作情况
林下可燃物清理情况检查
在督查各站贯彻落实《决定》、森林防火和保护管理工作情况时,龙大学强调:全国人大《决定》的公布实施,为保护野生动物,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提供了顶层设计,中省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决定》精神的通知,为林草部门开展保护野生动物保护提出了具体要求,自然保护区作为生态空间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尤其是化龙山保护区拥有丰富的野生动物和自然资源,必须坚决落实全国人大《决定》精神,以中省林业主管部门要求为遵循,发挥生态哨兵积极作用,保护一方净土,维护生态稳定,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近年来,为积极提升化龙山保护区保护管理成效,保护区积极配合安康市人大制定了《安康市化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为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破坏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行为,保护区管理局配套出台了《破坏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和《巡护监测管理办法》。为加强化龙山及毗邻地区生态环境和资源的司法保护,配合监察机关建立了“鄂渝陕三省(市)五县检察机关化龙山及毗邻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多措并举,为野生动物生存营造安全的区域环境,为生物多样性保护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