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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04-13 16:15 作者: 来源: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的《京都议定书》于1997年在日本京都召开的UNFCCC缔约方大会第三次会议上达成。它包含除了UNFCCC之外法律上所需承担的义务。议定书附件B中包括的各国(多数国家属于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及经济转轨国家)同意减少人为6温室气体(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亚碳、氢氟碳化物、全氟化碳和六氟化硫)的排放量,在2008-2012年的第一承诺期内排放量至少比1990年水平低5%。《京都议定书》生效必须得到至少55个公约缔约方的批准,且其中的附件I国家缔约方1990温室气体排放量至少占全部附件I国家缔约方1990年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的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