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至2日,安康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调研组,分赴平利、镇坪两县,专题开展《陕西化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草案)立法调研工作。
调研组紧紧围绕《条例》(草案)的必要性、当前化龙山保护区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县镇村在保护区的建设和保护管理中发挥的作用情况、化龙山保护区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化龙山保护区的建设与当地经济、群众生产生活之间的关系处理情况和化龙山保护区范围内的镇村干部对《条例》(草案)修改的具体意见和建议等五个方面的内容,深入保护区周边社区村镇,以实地查看、座谈走访等方式开展调研工作。充分听取保护区周边社区的相关部门、镇村干部及部分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
(实地调研走访)
11月2日,调研组就本次立法调研情况分别在镇坪县和平利县召开座谈会,邀请两县政府法制办、林业、国土、交通、住建、环保、水利、民政、工商、安监等部门及部分人大代表参会。座谈会上,参会人员对《陕西化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草案)的各方面内容,充分发表意见,积极建言献策。
(在镇平县召开座谈会)
(在平利县召开座谈会)
调研组强调,《陕西化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草案)作为市级人大行使地方立法权后,列入2016年的重点立法项目,在一审前要充分考虑和听取有关部门、广大群众的意见建议,将《条例》(草案)的前期修改工作做充分,做实在,使《条例》的颁布实施能够更加的科学合理,更加切实可行,符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利于保护区及当地社区的保护管理和经济发展,在保护生态平衡维护生物多样性、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