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陕西化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联合镇坪县人民检察院、镇坪县林业局主办的陕渝鄂毗邻县区检察等部门林业生态环境保护协作联席会议在镇坪县顺利召开。陕西省平利县、岚皋县、重庆市巫溪县、城口县、湖北省竹溪县的检察院、林业局、森林公安局的检察长、局长和有关工作人员,以及安康铁路检察院检察长参加会议。会议旨在交流跨区域生态环保检察协作机制落实成果,推进化龙山及毗邻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落细落实。
为了筹备好这次联席会议,陕西化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精心设计制作了80多块珍稀动植物图片展板在镇坪县政府广场展出,形象直观地向呈现了化龙山保护区独具特色的生态宝贝。一幅幅精美灵动的图片,一段段精准专业的解说,使与会嘉宾和市民群众驻足观看、聆听。随后,与会代表乘车40余分钟,深入化龙山保护区青山绿水间,实地视察了化龙山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基地,基地位于保护区边界处的镇坪县上竹镇发龙村,海拔2040米-2100米之间,总占地面积139.26亩。
参观珍稀动植物图片展板
为了巩固提升中省环保督察整改和“绿盾”专项行动成果,守护好化龙山生态特区,呵护好化龙山生态宝贝,化龙山管理局联合镇坪县人民检察院建立了“陕西化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发挥好宣传教育和警示作用,以此构筑起28105公顷的生物基因库司法保护屏障,促进了化龙山及毗邻地区生态空间的山清水秀。
陕西化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
实地视察化龙山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基地
与会代表观看了化龙山保护专题片,安康市林业局党组成员、化龙山管理局局长刘斌在会议上作了题为《携手推进陕渝鄂毗邻地区生态环境大保护》的工作经验交流,重点介绍了保护区概况、《行动宣言(2019)》贯彻落实情况,以及今后的工作打算。三省(市)毗邻县区检察、林业部门围绕充分发挥职能、深入开展林业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工作作经验交流发言。
会议开幕
在联席会议上,与会的17个单位的代表表决通过了《陕渝鄂三省(市)毗邻县区检察机关关于对化龙山及毗邻区域林业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行动宣言(2020)》。《行动宣言(2020)》就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共同加强与同级党委政府的沟通协作、强化毗邻区域刑事检察和民事行政检察及公益诉讼、建立案件通报交流“五项机制”等形成共同意愿,以此携手推进化龙山及毗邻区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安康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自清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联席会议在深化跨区域毗邻地区检察机关合作,共同推进化龙山等重点地区生态保护的桥梁纽带作用。要求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凝聚合作共识,更新监督理念,落实各项协作机制,履行好职责和使命,携手共建化龙山及毗邻区域生态屏障,共合作共赢新格局。希望各方把联席会议发出的《行动宣言(2020)》做实做细,长期坚持。
镇坪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卫莎莎在联席会议上致欢迎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