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局资源保护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安排,5月25日,保护科牵头邀请镇坪县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和八坪山森林公安派出所执法办案经验丰富的干警,在八仙保护站正河垭保护点开展了资源保护执法培训,参加本次培训的有保护科,办公室、上竹站、八仙站的协警和工作人员,培训前局总工龙大学指出:开展执法工作是资源保护重要抓手,也是解决日常巡护中管理保护区的有效途径;剖析了保护区成立以来执法工作的存在的短板,认为当前开展执法培训非常必要。要求参加人员要珍惜培训机会,加强执法理论知识学习,只有练就了真功夫,规范了执法程序,才会大胆执法,理直气壮、公正文明的执法。希望通过这次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执法培训,不断提升我们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在上午的理论培训会上,镇坪县森林公安分局选择了两个优秀办案卷宗,让我们的执法人员传阅学习,八坪山森林派出所潘所长就执法过程中询问笔录、行政处罚立案登记、先行告知书、处理意见书、处罚决定书、送达回证等法律文文书的规范填写通过电脑投影播放讲解,我们的执法人员就不理解的地方和在执法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现场提问和森林公安探讨互动,学习现场氛围热烈。
下午我局全部培训人员与镇坪县森林公安分局、八坪山森林派出所干警在正河垭保护点管辖区木寨子一带林区进行了野外联合巡护巡查,在保护区林区内查获非法进入保护区一男两女采摘野菜,在办案民警的现场指导下,按照办案程序:出示执法证、制做询问笔录的全过程、现场拍照、查验取证,先行告知等程序,尤其在笔录制做的技巧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方面给参训人员留下深刻印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未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的,责令其改正,对其说服教育、警告和劝返,被处罚人当场表示愿意接受处罚,保证不再随意进入保护区。通过上午执法理论的培训和下午的巡查执法实际工作相结合,参训保护区执法工作人员一致认为这种培训方式最为适用,不仅丰富了我们执法理论知识,同时我们执法能力也得到了锻炼和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