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化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为安康市林业局下属的全额拨款正县级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保护管理科、科研宣教科、森林防火办公室和八仙、上竹、牛头店、曾家、白家5个保护站。在职职工45人,其中研究生学历7人,本科生学历8人,大专学历20人。2010年八仙、上竹、牛头店、曾家4个保护站创建为县级文明单位,2012年上竹站创建为市级文明单位。2011年管理局被陕西省林业厅授予“‘十一五’全省自然保护区管理先进单位”。2012年局机关创建为县级文明单位,管理局党总支被市委授予“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 2013年创建为“陕西省青少年教育基地”,“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填补了安康市乃至陕南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的空白。
二、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保护区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订本自然保护区管理制度和措施,承担本自然保护区具体管理工作;
2、制订本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承担项目编制、申报、实施工作;
3、承担本自然保护区的生态建设和自然资源、自然环境保护工作;
4、负责自然保护区内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和重大疫情处置及协助查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工作;
5、组织或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自然保护区的各项科学研究工作;
6、承担森林资源调查,并组织开展环境监测工作;
7、承担本自然保护区的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及社区共管工作。
三、化保局2013年部门决算情况
化保局2013年度收入10,120,023.96元,支出8,374,413.90元,收支结余1745610.06元。
四、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