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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6-11-04 14:17 作者:严共昭 来源:

    2016年11月2日, 平利县八仙镇龙门村八组的张定庆   被依法收监,拔出了这个危及八仙镇龙门村集体林、千家坪林场国有林和化龙山自然保护区森林安全的“钉子户”。

    该张因个体山林被盗伐,向政府索要巨额补偿,多次上访未能如愿,便于2012年开始扬言要放火烧山。化龙山自然保护区八仙站的同志闻讯后,立即前去了解情况,他说:“如果不给我赔偿,我就烧山!”该站安排好护林员和他儿子对他实施监控后,将此请报告八仙镇政府。政府立即派员多次前去劝说,依然无效。此后数次故意纵火,被村上护林员和村民扑灭。2014年12月初该张再次实施纵火,前两次均因发现及时被扑灭,该张趁大家疲惫困乏时实施第三次纵火,导致了大片集体林着火。经立案侦查查证,系该张故意纵火。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平利县人民法院于2016年9月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他的做法已严重触犯了国家法律,危机了国家、集体、个人财产安全,将其依法收监,百姓无不拍手称快,不但解除了个体山林、集体山林、国有山林和保护区的安全隐患,还维护了一方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