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无障碍 网站支持IPV6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9-07-11 10:41 作者:吕建荣 来源:

 7月9日上午,鄂渝陕三省(市)五县检察机关关于对化龙山及毗邻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联席会议(第一次)在平利县检察院召开。安康市检察院,化龙山保护区管理局,岚皋县、镇坪县以及毗邻的重庆市城口县检察院、湖北省竹溪县检察院等相关单位参会。


宣读行动宣言

 会上,首先由平利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邓文明致欢迎辞。与会各方观看了化龙山保护区宣传片,保护区总工程师龙大学介绍了保护区基本情况,保护管理综合价值,生态保护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并结合保护区目前面临的问题,提出了加强生态保护的建议和请求。五县检察机关围绕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深入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进行了经验交流发言。随后,宣读并表决通过了《渝、鄂、陕三省(市)五县检察机关关于对化龙山及毗邻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行动宣言》。宣言要求五县检察机关在加强刑事检察、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协作,建立案件线索移送和信息资源共享、重大情况通报、联合开展专项行动、案件办理协作、联席会议交流机制等八个方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强化龙山及毗邻地区生态环境和资源司法保护,共同推进化龙山及毗邻区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平利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首松在讲话中指出,这次会议是贯彻落实《安康市化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的重要举措,彰显了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攻坚战中的担当作为,充实丰富了检察公益诉讼新领域、新机制,最大限度提升对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将实现1+1>2的效果。

 最后,安康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自清在讲话中要求,五县检察机关要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凝聚合作共识,更新监督理念,落实各项协作机制,履行好职责和使命,切实加强化龙山及毗邻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凝聚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大合力,携手共建化龙山及毗邻区域生态屏障,共创渝鄂陕三省(市)五县检察机关合作共赢新格局。


 联席会议的成功召开,对保护区做好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是极大的鼓舞和鞭策。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化龙山及毗邻地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法律监督权,加大办理危害化龙山环境资源的刑事犯罪案件、涉及危害化龙山环境资源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的力度,监督行政执法部门对危害化龙山环境资源犯罪的惩治,开展民事及刑事附民事公益诉讼工作,为《安康市化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的贯彻执行提供坚实执法保障。

 陕西法制网,陕西传媒网、检察日报、安康电视台、平利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对联席会议进行了宣传报道。会议期间,与会代表考察了平利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听取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检察文化建设情况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