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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4-12-08 11:09 作者:田延平(文) 王卫东(图) 来源: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124定为国家宪法日。在首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化保局组织职能科室、各保护站,在保护区周边的平利县八仙镇和镇坪县上竹镇、城关镇、牛头店镇、曾家镇社区,开展了为期两天以弘扬宪法精神  依法保护生态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全民普法平台,出动宣传车在上竹保护站、牛头店保护站、曾家保护站、八仙保护站社区,大力开展了以宪法为核心,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活动。

本次法制宣传活动,发放法律法规摘要、生态保护知识宣传资料500多份,宣传覆盖了保护区周边23个村,社区群众法治意识进一步提高,营造了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对于推进依法保护森林资源、加快生态文明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